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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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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二)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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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文件要求,安义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二)经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查验核实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1122日至20211129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安义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2

问题编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十二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死角。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安义县万埠镇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占河道规模养鸭,污染潦河支流桃一河。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县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仍未完成。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安义县万埠镇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退养。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2.责令安义县东盛农业公司退养整改,防止污染河道水质,保障桃一河水质达标。

已完成。

1、委托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南昌市安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县政府于2020年7月印发了《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的通知》(安府发〔2020〕14号)。

2、东盛公司已完成退养工作,鸭棚已拆除到位。

3、委托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对桃一河水质进行了检测,水质检测结果为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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