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首页 / 政务公开 / 石鼻镇 / 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A23870-0202-2018-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石鼻镇 生成日期: 2018-11-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成立石鼻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量:
字号:

石党发(2018)55号

关于成立石鼻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石鼻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报如下:

长: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魏小刚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员:幸镇党政办主任

刘梨平镇财政所所长

熊斯武镇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熊林勇县市监局石鼻分局局长

潘和忠镇村镇规划管理所所长

黄小龙镇国土资源中心所负责人

龚阳阳镇经济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主任

涂海龙县税务总局石鼻分局局长

镇综治办专干

龚云松镇招商办负责人

付蜀侠镇企业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招商办,魏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主动撤销。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