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行 动 方 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和谐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石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夯实基层组织,建立防范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治安管理,突出重点,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石鼻镇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熊印根任组长,刘辉、王龙生、刘小刚任副组长,成员为龚京豹、杨锡平、杨显波、安贤文、陈茂仪、杨显托、李亚群、王凯、黄坚、汤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龚京豹兼任。同时,成立二个工作组。
1、第一工作组
组 长:熊印根
副组长:刘小刚、王龙生
成 员:王 凯、黄坚、杨显波、陈茂仪、杨显托
整治地区:向坊村
2、第二工作组
组 长:刘辉
副组长:王龙生
成 员:李亚群、汤花、龚京豹、杨锡平、安贤文
整治地区:砀山村
三、整治重点和整治目标
1、整治重点。总的原则是:哪里治安不好,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整治的重点地区是:砀山村、向坊村。
2、整治目标。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治安状况明显改观,村级党组织和综治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宗族势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地痞、村霸、流氓恶势力得到有效打击,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提高,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4月1日至4月5日):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召开整治动员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大造整治声势,广泛统一思想,形成综治合力。
第二阶段(从4月6日至4月10日);调查摸底阶段。各村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掌握违法犯罪人员情况。同时,举办法制学习班,帮教轻微违法犯罪人员。
第三阶段(从4月11日至4月20日);集中打击处理阶段。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搜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组织、策划、积极参与宗族械斗的,依法予以惩处。对一般参与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依法从轻处罚;对村民中非法持有的枪械、管制刀具和自制钢管梭标,依法予以收缴。
第四阶段(从4月21日至4月25日):建章立制、健全组织阶段。加强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的建设,加强综治工作室和警务室的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筑牢第一道防线。指导各村制定新的村规民约,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
第五阶段(从4月26日至4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将整治情况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是“文明和谐石鼻”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广泛动员和发动人民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稳定的合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村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层层分解任务,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对领导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将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村要严格依据法律、政策办事,讲究策略和方法。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工作中以说服教育和耐心疏导为主,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协作,注重实效。解决治安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五)加强调度,严格督导。各村的工作情况要分阶段及时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阶段结束后,要对前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未达到阶段目标要求的单位,要及时督导到位,否则,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石鼻镇委员会
2007年4月1日
主题词:政法工作 综合治理 方案
抄 报:县委熊荣根政法书记、县政府刘祈虎副县长、县综治委
中共石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