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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550-0203-2021-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1-07-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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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实行上班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上、下午上班各签到一次,因公下乡或外出,应提前向办公室打招呼,并做好登记。

2.考勤情况每月统计一次,由办公室累计考勤情况,年终汇总入档,作为考核评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岗,请假半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并且要书面请假。请假均应向办公室说明。

4.机关干部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纪检部门查处,取消全年评先评优和奖金福利待遇。

二、来客接待制度

5.坚持对口接待原则。

6.坚持派餐制,凡业务招待都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

7.接待标准。根据来客人员数量、来客级别的不同,按照规定接待标准,律行节约,不得超标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来客,由县社主要领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8.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接待费用列入单位开支。

9.不准用公款到私人会所和娱乐场所消费。

10.来客一般不用烟、水果、点心接待,确因接待需要购买烟等接待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公物采购保管制度

11.凡办公用品都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

12.工作人员及股室领用物品一律签名登记。

13.凡公物采购都实行政府采购,小件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或出纳统一采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记帐。

14.办公室根据需要采购物品,一律先列出计划清单,踩实最低价,报主管领导,最后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报销。

15.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公共物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6.坚持民主理财、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的原则,管理好财务。

17.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凡报销单据一律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财会股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阅,才能报销入账。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出纳不予付款,会计不予入帐。

18.凡一次性开支5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事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财务人员才能结账;一次性开支500以上的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大额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19.凡因公借款的,公事办毕应及时到财会股结账。

五、物业管理制度

20.严格按照附近同地段商铺出租市场价格进行招租、出租。

21.租赁合同租用期限一到两年,特殊行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2.合同签订前,必须由班子会研究同意,记录在案,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交清一年房租,到时未交齐的,则合同无效,再另行招标。

23.租赁合同租用期限内,承租人未经县社许可不得私自转租,如承租人私自转让,县社有权收回商铺。

六、出差管理制度

24.凡出差下乡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5.出差下乡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安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发〔20147号)、《关于安义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安义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县直机关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安财字〔201826号)文件要求报销差旅费。

26.县内下乡统一安排用餐和用车的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没有统一安排自行用餐的方可报销伙食补助费,提供车辆的人员报销交通费,其他人员一律不报销交通费。

本制度自二○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县社直属各单位、各基层(中心)供销社参照执行。

安义县供销合作社

                                2021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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