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7]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帮助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国有贫困林场尽快脱贫致富。经研究,现下达2017年度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50万元至新民乡人民政府(明细详见附件)。
新民乡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国有峤岭林场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4号)和《江西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安义县林业局 安义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