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岗位职权目录
(一) 行政许可与审批类
岗位名称:行政审批服务股 工作职责: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拟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负责台港澳人员在县就业许可;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负责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审批);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办理档案托管等人才流动服务;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劳动争议仲裁全程办理;负责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财务管理类
岗位名称:办公室 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秘书事务、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综治等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
管理局机关经费的收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审查各种单据;编制局机关月度、季度、年终报表;负责账册、报表、凭证的装订,并存档入库。
负责对局机关的计算机、车辆等相关设备的入账、调拨、维修和报费审核;对符合采购标准的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
(三)干部人事管理类
岗位名称:人力资源管理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考核、录用、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和完善全县公务员信息库;指导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才交流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县直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全县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岗位名称:专业人员股 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引进外国智力方针政策;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晋升、续聘、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竞赛等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全县“一村一品”工作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岗位名称:工资福利股 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落实企业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公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
(四)行政执法类
岗位名称:劳动监察股 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法制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和纠正;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实施;负责企业职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招用工管理、督导和职工调动工作;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审查、核准和审批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 工作职责:
负责劳动争议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做好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资格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接待的处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劳动保障股 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促进就业政策、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政策、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生育保险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县有序流动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参与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入县就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县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本县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掌握全局的综合情况,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各股室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公文审核、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和来宾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的制定督促落实工作和新闻宣传汇集、人事劳动信息反馈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