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悉南昌职业大学医务室延续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的要求,依据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予以延续,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编号
类 别
地 址
延续日期
1
南昌职业大学医务室
000000017736012322
未定级
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南昌职业大学体育馆内、安义县现代职教城工匠1号
2026.1.14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 索引号: | ayxwsjkwyh--2026-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6-01-14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委收悉南昌职业大学医务室延续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的要求,依据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予以延续,特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编号
类 别
地 址
延续日期
1
南昌职业大学医务室
000000017736012322
未定级
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南昌职业大学体育馆内、安义县现代职教城工匠1号
2026.1.14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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