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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ncsdhqtyjrswj--2023-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市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09:0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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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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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建立完善并维护全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据库。

    (四)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开展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推荐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九)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 兵的安置计划。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 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 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 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 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 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2022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举措,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广大退役军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努力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做好双拥各项工作,力争夺取全省“双拥模范城区”九连冠。

    3.大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积极宣传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工程,让更多退役军人获得一技之长,让这项退役军人福利惠及更多退役军人。二是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思路和门路。

    4.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做好退出现役的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转业军官做好档案移交和按照量化评分公开选岗,实现“阳光安置”。认真做好待安置期间的社保接续工作,并按时发放生活补助。

    5.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确保按时高效有序进行。

    6.常态化关爱烈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加大帮扶解困力度,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7.认真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宣传工作,不断选树身边退役军人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8.强化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的作用,及时发现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全面梳理信访积案,依据诉求分类处理,扎实推动信访化解进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6.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15万元,增长7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4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06.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15万元,增长72.5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8.9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6.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8万元;项目支出457.49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7.49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6.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商品和服务支出50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94%;资本性支出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0.45万元,较上年增加593.15万元,增长354.54%;具体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718.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42%;住房保障支出42.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09.56万元。较上年增加371.37万元,增长268.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缴纳办公房租金及社区退役专干购买服务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个:双拥工作经费10万元;社区退役专干购买服务及办公房租赁费合计447.49万元。

    1.双拥工作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切实做好东湖区2023年拥军优属工作。

    2)实施主体: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双拥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宣传、军地联席)大于等于8次

    质量指标:双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100%

    时效指标:双拥经费拨付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双拥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满意度指标:军民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社区退役专干购买服务及办公房租赁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购买社区退役专干服务经费及办公房租赁费支出

    2)实施主体: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447.49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配备全部社区的退役专干;租赁办公场所一处

    质量指标:购买服务的合规性及租赁使用的合法性100%

    时效指标:退役专干购买服务工作开展的及时性及办公房租金拨付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双拥工作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满足服务退役军人的各项工作需求

    满意度指标:合同单位满意度100%,军民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武装部车辆。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部分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 建议修改为 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单位的双拥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单位基层退役专干购买服务经费及办公服务场所租赁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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