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764293-0601-2022-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22-11-17 15: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各村党的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二)负责制订管理处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管理处管辖区域内集体经济、做好财税、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各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尊重农村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帮助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四)积极推动村委会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好村委会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过渡工作,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开展村级服务和村级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村委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村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五)负责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六)负责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八)负责各村的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做好村级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务、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所管辖区域的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和选举等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村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316.9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8.81万元,较2020年减少97.89万元,下降15.37%;本年收入合计4778.15万元,较2020年增加1719.33万元,增长56.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村级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专项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692.38万元,占98.2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5.77万元,占1.8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316.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16.69万元,较2020年增加1621.44万元,增长43.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村级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专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38.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正常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99.85万元,占20.69%;项目支出4217.11万元,占79.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4.02万元,决算数为47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2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4万元,决算数为36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1万元,决算数为2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7万元,决算数为2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8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5万元,决算数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9万元,决算数为9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9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七)其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1.50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47万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6万元,较2020年减少113.07万元,下降48.3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0.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5.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8万元,增长5.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5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缩减招商引资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招商引资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累计接待36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用接待外地客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28.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中队车辆的使用经费,而该执法用车的编制未在贤士湖管理处账上,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07万元,降低48.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正常性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区级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3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通过一系列活动,促使我处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3.5分。全年完成预期目标。建立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同时将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我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是积极推进预算部门按要求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绩效目标,实现部门预算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预算部门实施绩效目标公开,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2 号)及 《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3 号)精神,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此次自评工作,我单位选取1个预算项目,项目金额总计58.97万元。其中,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8.97万元。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今后我单位绩效工作安排和分配提供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为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8.97万元的资金使用情况。针对这次评价,从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3.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将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以及绩效管理相关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结合项目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要求、申报要求、专项资金发放效果等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个性指标,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法规、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等。
评价指标体系表共 100 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优”; 80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良”;60 分≤分值<80 分,评价结果为“中”;分值<60 分,评价结果为“差”。
a.项目投入:占权重 10 分。用于考核资金落实情况。
b.项目产出:占权重 50 分,分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用于衡量实际工作成果。
c.项目效果:占权重 30 分,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方面。用于展现项目实施效果。
d.项目满意度:占权重 10 分,主要是指资金项目的服务对象或公众满意度。
(3).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a.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b.比较分析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c.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按《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2 号)及 《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3 号)精神,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经我单位自评,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3月1日,我单位针对2021年所有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3月2-3月15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座谈听取情况、核查资金使用、采集相关数据、实地抽查项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评价,并根据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自评绩效评分细则,我们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自评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3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项目最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名称 |
项目投入 (10分 |
项目产出 (50分) |
项目效果 (30分) |
项目满意度 (10分) |
综合得分 |
道路清扫保洁经费 |
10 |
49 |
26 |
8 |
93 |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会计核算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各项会计凭证资料保存完整、装订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项目实施主要工作绩效如下:清理居民楼道杂物垃圾780处,卫生死角27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倒等问题600余起,添置设备2辆垃圾运输车。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据2017年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东财字[2017]11号文)《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精神设立该项目,因此,项目立项有据可依,具有规范性。
2.项目过程情况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单位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工作。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管理工作。
3.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
1.清扫保洁面积234432.62㎡,做到保洁面积全面覆盖。
2.周均实际清洗次数为每周一次,考核标准为每周二次。
3.添置2辆运输车,完成设备运行数量。
(2)质量指标
1.实行12小时保洁制,从早上7点至晚上19:00时,首次清扫在8:00前完成,首次在8:30左右完成的扣0.5分,晚上在19:00前未完成所有清扫保洁的扣1分。
2.村均年超时次数/全年天数*100%,次数在5次以下得满分,5-10次扣1分,超时次数6次。
(3)时效指标
2021年市容清理工作大部分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
全年预算数58.97万元,全年执行数33.38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很好的完成了目标值。
4.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1.促使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2.通过项目的实施,配备专人进行全面保洁,保证路面清洁到位,清洗背街小巷,清理楼道,杜绝小区内脏、乱、差现象。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按照“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及铁路沿线整治标准,继续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5.项目满意度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公众问卷调查,对管理处市容工作(含政策的制定、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为85%,满意度良好。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本单位项目绩效指标总体较好,个别绩效指标与年初设定的目标出现偏离,主要原因:
1、受当前经费影响,社区背街小巷的清洗频次不足。
2、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口的大量导入,市民文明素质有所下降,给环卫作业带来了诸多困难。
3、目前环境质量是靠投入大量人力达到的,但工人收入很低,环卫工人招收难,无法保障队伍稳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率,达到既定的绩效目标。自评价平均总得分为93分,评价结论为“优”。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资金合理使用,推进工作的有效进展,将资金运用情况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021本部门仅有一个“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道路清扫保洁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 实施单位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8.97 | 58.97 | 58.97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8.97 | 58.97 | 58.97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力抓好市政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全力整治开放式居民区,切实改善了居民区市容环境,进一步提高村、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营造城市管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 清理居民楼道杂物垃圾780处,卫生死角27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倒等问题600余起,添置设备2辆垃圾运输车。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清扫路面面积 | 234432.62㎡ | 234432.62㎡ | 5 | 5 | ||||||
道路清洗周均频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5 | 5 | ||||||||
添置运输车 | 2辆 | 2辆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清扫路面覆盖率 | 100% | 100% | 5 | 5 | |||||||
垃圾处理的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路面清扫超时率 | 100% | 100% | 10 | 9 | 有一次道路清扫超时,未到标。 | |||||||
时效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预算范围内 | 5 | 5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率 | 100% | 100% | 10 | 10 | ||||||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10 | 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环境卫生管理与整治工作持续进行 | 影响可持续 | 影响可持续 | 10 | 8 | 全力抓好市政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全力整治开放式居民区,切实改善居民区市容环境。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0%以上 | 85% | 10 | 8 | 进一步加强路面清洁,清洗背街小巷,清理楼道,杜绝小区内脏、乱、差现象 | |||||
总分 | 100 | 93.00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了了解市容作业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准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数据对比法等评价方法,同时辅以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财务核查等证据收集方法,对“市容作业经费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辖区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建设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为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贤士湖管辖区域内的党务、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为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18名。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抓好封闭式小区长效管理,杜绝小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拉、乱牵”现象,全力抓好市政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确保市政环卫设施齐全完好。
(2)实施情况
清理居民楼道杂物垃圾780处,卫生死角27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倒等问题600余起,添置设备2辆垃圾运输车。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永溪村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预算资金安排58.97万元,实际到位58.97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永溪村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实际支出58.9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全力抓好市政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全力整治开放式居民区,切实改善了居民区市容环境,进一步提高村、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营造城市管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阶段性目标
清理居民楼道杂物垃圾780余处,卫生死角27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倒等问题600余起,添置垃圾运输车2台。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道路清扫保洁经费58.9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我处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将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以及绩效管理相关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结合项目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要求、申报要求、专项资金发放效果等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个性指标,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法规、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等。
评价指标体系表共 100 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优”; 80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良”;60 分≤分值<80 分,评价结果为“中”;分值<60 分,评价结果为“差”。
(1)项目决策:占权重 15 分。用于考核资金落实、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情况。
(2)项目过程:占权重 15 分。用于考核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等情况。
(3)项目产出:占权重35 分,分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用于衡量实际工作成果。
(4)项目效果:占权重 25 分,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方面。用于展现项目实施效果。
(5)项目满意度:占权重 10 分,主要是指资金项目的服务对象或公众满意度。
3.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经我处自评,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4月10日,我处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经费的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4月10-5月15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座谈听取情况、核查资金使用、采集相关数据、实地抽查项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现场评价,并根据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自评绩效评分细则,我们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得分为90.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决策 (15分) |
项目过程 (15分) |
项目产出 (35分) |
项目效果 (25分) |
项目满意度 (10分) |
13 |
15 |
28 |
25 |
9.5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4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据2017年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东财字[2017]11号文)《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精神设立该项目,该项指标得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立项程序规范,该指标得2分。
2.绩效目标(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参照《东湖区社区环境卫生季度考核办法》和《“马路本色”行动专项督查考核标准》,制定了作业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该指标得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单位绩效目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但该项目的绩效指标未能量化项目产出指标。该指标得2分。
3.资金投入(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该项目根据资金用途编制项目预算,资金投入依照工作内容分解较为细化,与各专项重点实施内容较为匹配,但测算依据不够明确,对应的测算标准支撑尚未明确,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过缓,该指标得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
资金分配主要参考本年度6个村实际工作内容进行相应安排,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内容比较细化,该指标得2分。
项目决策指标合计1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1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8分)
(1)资金到位率(2分)
(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58.97/58.97)×100%=100%,该指标得2分。
(2)预算执行率(2分)
(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58.97/58.97)×100%=100%,该指标得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会计核算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各项会计凭证资料保存完整、装订规范。该指标得4分。
2.组织实施(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制定财务制度和考核办法《东湖区社区环境卫生季度考核办法》、《“马路本色”行动专项督查考核标准》,该指标得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按照《东湖区社区环境卫生季度考核办法》、《“马路本色”行动专项督查考核标准》考核和检查日常清扫保洁、洒水、清运服务以及各种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清洗保洁和维护。该指标得4分。
项目过程指标合计1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1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15分)
(1)清扫路面覆盖率(6分)
清扫保洁面积234432.62㎡,做到保洁面积全面覆盖,该项指标得6分。
(2)道路清洗周均频次达标率(4分)
周均实际清洗次数为每周一次,考核标准为每周二次,该项指标得3分。
(3)设施运行充足率(5分)
添置运输车2辆,完成设备运行数量,该项指标得5分;
2.质量指标(10分)
(1)垃圾处理的及时率(5分)
实行12小时保洁制,从早上7点至晚上19:00时,首次清扫在8:00前完成,首次在8:30左右完成的扣0.5分,晚上在19:00前未完成所有清扫保洁的扣1分,该项指标得5分。
(2)路面清扫超时率(5分)
村均年超时次数/全年天数*100%,次数在5次以下得满分,5-10次扣1分,超时次数6次,该项指标得4分。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性(5分)
2021年市容清理工作大部分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该指标得5分。
4.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率(5分)
成本节约率[(58.97-58.97)/58.97]*100%=0,成本未节约,该项指标得0分。
项目产出指标合计3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28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5分)
1.社会效益指标:
(1)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率(10分)
促使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该项指标得10分。
(2)基础设施明显改善(5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配备专人进行全面保洁,保证路面清洁到位,清洗背街小巷,清理楼道,杜绝小区内脏、乱、差现象,该项指标得5分。
2.可持续影响:环境卫生管理与整治工作持续进行(10分)
按照“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及铁路沿线整治标准,继续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该指标得10分。
项目效果指标合计2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25分。
(五)项目满意度:辖区居民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公众问卷调查,对管理处市容工作(含政策的制定、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得9.5分
项目满意度指标合计10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9.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健全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小区内绿化而已日趋合理、卫生环境、人文环境逐步改善,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品牌形象得以提升,精选工作忠实、责任心强的楼道清扫人员,落实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分片包干,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开展我爱我家2小时义务劳动活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定为党员义务劳动日,党员带着参加我爱我家2小时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庭院、楼道、杂草、杂物等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为物业化管理和市容卫生起到带动作用,为群众做好示范、树立榜样。
通过一系列活动,促使我处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受当前经费影响,社区背街小巷的清洗频次不足。
2、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口的大量导入,市民文明素质有所下降,给环卫作业带来了诸多困难。
3、目前环境质量是靠投入大量人力达到的,但工人收入很低,环卫工人招收难,无法保障队伍稳定。
六、有关建议
1、建议政府加大作业经费投入,提高全区市容环境质量和档次不断提高认识。
2、要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环境的管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减少对环境污染,从而从源头降低环卫作业强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