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951-1323-2605-7604-785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1-01-19 14:3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0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市审改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创业服务年”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中心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协调服务和执行能力。据统计,今年1-12月,服务大厅共办结各类审批项目2188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收费145.191万元,企业内资注册共计1030件,注册资金总计111078.9万元。
一、今年以来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区政府开展“创业服务年”和“内提效率、外塑形象”活动工作要求和部署,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三个至少缩减30%”成果。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推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建设系统工作为契机,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调研模版填写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审核把关,各相关部门对现行有效且由本部门组织实施和参与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审批目录审批流程、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再次认真清理和梳理,正式出台了《东湖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中心统一办理奠定了工作基础。
2. 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
为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统一进驻中心办理。为进一步完善中心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根据中心职能的调整,重新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并针对中心在运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找差距、找方向、找位置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调研,结合中心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特殊性,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呈报了区行政服务中心现状及现阶段中心发展新举措的调研报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目前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16个单位,除区统计局、区档案局暂不进驻,现已完全进驻到位;凡区属保留的项目104项,除暂不进驻的事项(3项)和各专业性服务大厅办理事项(15项),86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已进驻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和办理到位,占全区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82.7%。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从改革前15个部分进驻增加到21个全部进驻,增加了28.57%。
(2)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根据洪府厅发(2010)6号文件及区东府办发(2010)15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区直部门机构改革专设“行政审批服务科”等若干问题的提出了建议函,区各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形成高效顺畅的审批运作机制目标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目前,全区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归并“三定”方案批复已下发,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均已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其中独立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科3个,采用增挂方式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13个,为下步全区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科室的审批事项集中归并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夯实工作基础。
(3)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后续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窗口规范管理,根据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作工作要求,对照《东湖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再次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内部运作规程,通过明确审批事项的受理地点、受理窗口、经办人员、终审负责人和审批科室,进一步理顺中心服务平台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扎实推进我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根据《关于加快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洪审改办字〔2010〕6号)和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市审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组,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财政投入68.2万元统一购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设备,以市下达任务时限为目标,抽调相关技术人员,扎实开展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8月30日,我区率先完成了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和系统调试工作。目前,中心已完成16个部门的内部审批网络系统建设,进驻中心的垂管部门也已完成本单位的审批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了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的“一站式”服务。
(三)为企业、客商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无偿代办服务。
中心全力围绕今年“创业服务年”活动主题和《2010年东湖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由区商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协税护税办、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各职能部门、垂管单位、各街道和贤士湖管理处为成员单位组成区代办服务中心,作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有形载体,采取即来即办、跟踪服务、专题协调会等办法服务好落户企业,切实发挥代办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招商引资服务,更好地服务创业。通过建立现场办公会议制度、挂点企业服务制度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区绿色通道现场办公会,同时加大优化环境问责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做好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工作,对损害发展环境、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对破坏我区优化投资环境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出回复,并在实行《南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参照《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问责办法》,进行严肃问责。到目前为止,中心代办服务了以下项目:协助工业园区管委会引进的江西伟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鑫夏钢构有限公司、江西奥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程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20余个项目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相关问题,目前所有代办服务项目已落户我区。
(四)积极开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乡镇便民惠民交接工作和考核会议精神,推动我区便民惠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健全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网络,更好地实现中心便民惠民的服务功能,行政服务中心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今年中心的重点工作之一。
1.按照全市廉政阳光工程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召开了由街道主任和街道副书记参加的街道便民惠民中心工作交接会。为加强对街道(管理处)的对口管理和业务指导,以打造豫章便民惠民中心样板工程为契机,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成相关工作检查组对全区十个街道(贤士湖管理处)进行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的考评检查,深入部分街道了解便民惠民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为提高窗口审批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工作信息,实现街道(管理处)便民惠民中心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了便民惠民服务工作网络和街道(管理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业务报表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
2.根据《南昌市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五星级”评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关于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五星级”评定工作部署,我区认真对照“星级”评定细则及评分表对全区街道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推荐了豫章、公园街道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参与申报全市“五星级”便民惠民服务中心评定。目前,我区共成立街道(管理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10个,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设立办事大厅,将社会服务类、建设类、劳保医保类、法律服务类等几十项服务和许可事项纳入中心统一办理,自交接以来,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便民惠民服务事项2万余件,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六)启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四个中心一个平台”的建设要求,以及我区小型工程招标量日益增加的情况,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进场、规范运作、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以“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为原则,为打造更具“阳光”、更具规范的服务平台,按照新的“三定方案”,经政府研究通过,启动了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区政府向中心拨付了建设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经费共计12万余元,中心本着精简、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11月底已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房(招标室和评标室)的装修和办公设备的采购。同时中心积极主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兄弟单位等相关部门联系,派员参加市交管办组织的业务学习,通过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为下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运行奠定工作基础。
二、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既是执行“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关键一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力更加集中、工作更加用心、思想更加一致、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关心和重视窗口建设,加强领导和督查考核,采取扎实措施,认真履行行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等职能,大力推进中心建设。
1.巩固已进驻项目。按照“精简、效能、便民、高效”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在去年项目入驻的基础上,巩固工作成果,规范运作程序,使项目管理规范化、运作程序标准化,以网上审批系统为载体,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的集中办理工作和行政审批办件量和年审数据采集工作,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审批项目管理,做到有序进出、动态调整。
2.严格杜绝两头受理。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收费”。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中关于“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实行统一收费”相关规定,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进一步规范执收单位的票据管理,彻底实行“票款分离”,从而确保收费单位百分百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进驻部门凡涉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区财政局收费窗口收取办理有关收费收缴、行政审批和发证手续。
4.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四统一”工作要求,抓好市区两级中心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以中心简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为抓手,定期对违规窗口进行通报,并将部门窗口网上审批工作情况列入窗口服务考核内容。
5.完善并联审批制度,改进审批环节和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企业登记项目、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抓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绿色通道”等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梳理流程,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广大投资者、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6.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现场办公会议制度。按照《南昌市投资环境服务企业现场办公会实施办法》,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区绿色通道现场办公会,做好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工作。通过现场联动办公形式和走访企业活动,零距离倾听客商声音真心实意帮助客商解决在开业、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塑造亲商、爱商、富商的投资氛围。
7.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在打造优质“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站、点的建设,对条件有限的街道,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牌子、有设施、有人员、有服务、有制度,使老百姓在办理各项事务时切实体会方便与快捷。同时对各级便民惠民场所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防止便民惠民工作流于形式,使其真正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8.完善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进场、规范运作、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做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运行制度、操作规范等制度体系建设,打造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机制体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反腐倡廉防范体系。
9.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督查考核。
在中心不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知识培训,每年年中拟举办各相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及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健全中心窗口工作(含分中心)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大厅日常管理与监督,全面推进标准化窗口建设,并将大厅的各项审批工作纳入年终全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提高中心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