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办 / 下埠集镇 / 履职依据
    索引号: A22890--2025-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下埠集镇 生成日期: 2025-06-03
    名  称: 进贤县下埠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埠集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下埠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埠集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进贤县下埠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埠集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各村(社区),原种场及镇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下埠集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埠集镇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做好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不仅是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下埠”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完善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机制,营造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责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作、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宣传

    参照疫情防控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宣传车、应急广播、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相关知识,提醒学生家长预防孩子溺水事故。(责任领导:黄攀,责任人:魏淑敏)

    (二)综治办

    负责协调调度因中小学生溺水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处置及维护稳定工作。(责任领导:吴宇轩,责任人:梅寅昊)

    ()应急办

    1.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督促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对因管理缺失、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中小学溺水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整处理,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责任领导:余一,责任人:陈晓东)

    )水利部门

    加强山塘、水库、水(池)塘管理,责成各类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并要求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中小学生不要擅自下水。(责任领导:汤爱民,责任人:钱云)

    ()镇建办

    加强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坑)等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领导:刘涛,责任人:陈晓东)

    (六)城管中队

    加强所辖内道渠、水(池)塘管理,在其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吴圳方,责任人:吴志云)

    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

    负责开展好家庭教育进社区、进村、进企业等活动;利用各级“留守儿童之家”“童心港湾”等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课后服务开设系列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课程,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组织“五老”人员、志愿者开展水域巡逻巡查和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关爱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责任领导:邓珺、付燕萍,责任人:罗丽芳、谌凯)

    (八)镇纪委

    负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人员巡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台账建立、家长知晓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影响工作任务的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责任领导:许东辉,责任人:吴仕晟)

    ()派出所

    派出所要深入开展学生、家长“同上一堂防溺水科”活动,会同镇防溺水办建立完善学生防溺水工作机制。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对因校外溺水意外事故到学校进行滋事、闹事的人员要及时出动警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责任领导:史正栓,责任人:杨涛)

    ()学校

    1.学校要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2.以家校互动信息平台、电话或家访等形式确保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到位,强调安全监管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思想观念教育,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对各阶段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到10月底。

    3.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5分钟安全教育铃声、主题班会、宣传栏、班级微信群互动、学生签名承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对学生每堂课、特别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的到校,学生出门、到家时间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层层落实责任。

    5.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6.利用学校的宣传平台密集开展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7.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后,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及时处理善后、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学生家长做好意外伤害理赔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8.校长、书记及校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措施未落实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责任领导:余一,责任人:余国云、熊达)

    (十)村(社区)

    1.村(社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防溺水工作制度,实行包干责任制,村(社区)书记是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

    2.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要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3.组织人员定时巡查水库、水(池)塘、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等危险水域,进一步完善落实“四个一”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发现安全基础设施确实损坏缺失的,立刻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和补充,确保各类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各村(社区)、管理区和水域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设施看护管理。对盗取、损毁设施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发现盗取防溺水设施行为立即通报派出所,派出所要及时对相关违法人员依法训诫或处以行政处罚。

    5.对辖区水域登记备案,落实承包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6.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村(社区)包干责任到人,由就近的村小组建立溺水救护巡防队,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尤其是暑期、中午、节假日等加强巡视。

    7.对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学生父母,要求其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代为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生父母也要经常与其沟通对接、督促提醒。

    8.重点学生实行包干责任制,组织人员定期走访,特别是对暑假期间返镇学生要做到动态管理,宣传到位。

    (十二)驻村工作队

    每周至少一次到所驻村(社区)开展防溺水督查指导工作,督导水域摸排、安全隐患排查、“四个一”设施配齐、更新情况、防溺水巡查记录和巡查照片是否对应,重点学生包干走访情况,暑期返镇学生的动态管理宣传入户等工作情况。

    三、强化落实,严格督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书记谢园妹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雷飞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一同志兼任,成员为陈玉琴、占乐明、钱云。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夯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到位、措施落实、防范到位。

    二是加大巡查督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辖区水域分布情况,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游泳。对学生溺水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镇党委、政府将组成专门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学生等多种方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预防学生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防溺水办2次下发提示函的组织,由镇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防溺水办3次下发提示函的组织,由镇纪委介入,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不力,屡教未改的将提请党政联席会进行相关的组织调整。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落实分包责任制,每个水库、坑塘,每段河道、沟渠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做到专人巡查。

    分享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