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原种场: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当前及中秋、国庆期间全镇林区安全稳定和全镇生态资源安全,切实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社区)、原种场主要负责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结合“十查十看”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做到“班有人值、山有人看、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深入村庄、山头地块宣传,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三、加强火源管理
要加大巡查力度,组织村组干部成立巡查队,开展巡查,对重点人员(智力障碍者、残障人员)登记造册并落实看管人员,重点时段和火警、火灾高发区域要派专人重点管护,确保万无一失,对林区加油站以及居民点等关键部位,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关”。
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镇半专业扑火队、村应急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随时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准备工作;做好临战前各项物资准备工作,器具要安装好,配好油料。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启动扑火应急预案,调足扑火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靠前指挥,科学扑火,确保安全。接到火警报告,应及时处置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县森林防火办报告。
五、切实加强值班工作
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并于9月25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报送镇值班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村干部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坚持火情零报告制度,每日16时30分前向镇防火办(电话:0791-85472002)报告全天情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