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进贤县林业局
2.所属执法机构:进贤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进贤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中心
3.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
二、执法权限、依据、程序
1.执法权限:进贤县林业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并由所属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执法程序。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5663905
2.邮编:331700
3.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街道军湖路168号(进贤县林业局办公室)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进贤县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部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进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