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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21 10:5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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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进贤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进贤县民和镇人民广场西北角进贤县政府大楼5楼528;联系电话:0791-85622668、0791-85622696(传真),电子邮箱:jxxzfbxxgk528@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规范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编制《2024年进贤县政务公开要点》,严格规范各级各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网站信息6217份,掌上进贤发稿28222条,新媒体账号发稿10739条。

2.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水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规范要求,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水平,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文字解读6份、图片解读3份、视频解读1份、线下解读2份、新闻发布会解读1份。

3.积极推动政企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行政决策事件及时发布民意征集民意征集8件、在线访谈2条、公开意见反馈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利用网站、电话等线上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2024年,全县受理线上信息公开申请65件,依法办结6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受理线下信息公开申请9件,已全部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县继续强化公开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及时反馈不规范表述信息,有效确保信息无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浏览模块”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智能的访问体验和查询服务。利用智能搜索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县坚持政务公开工作抓在日常、细在经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贯彻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的方针;二是坚持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实行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等多重审核校对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各单位均已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四是落实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中;五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54

行政强制

21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31.5442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0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0

0

0

0

0

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1

0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6

2

0

11

0

2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仍需加强。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中错敏词的情况较多。政策解读质量和数量不多。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行“三审三校”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政策解读“谁起草,谁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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