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安义县修订出台了《安义县林长制专职护林员和监管员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分别从专职护林员和监管员的选聘条件、履行职责、考核标准、工资待遇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细则》在考核标准中结合了森林资源变化图斑事件上报一致率、事件处置率、事件处置时效性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监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规范,将专职护林员履职情况同监管员考核待遇进行挂钩,同时也在监管员工资待遇方面进行了提标,也将进一步提高监管员的履职积极性,为巩固安义县林长制成果提供更好的保障。
《细则》的修订出台,进一步巩固了林长制专职护林员、监管员队伍的建设,保障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