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驾驶机动车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在我市增设机动车驾驶科目三训练道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设的训练路段和时段
| 训练路段 | 起点 | 终点 | 训练时间 | 辖区 | 
| 瑶湖东大道 | 长港街 | 鹰翔一路 | 全天 | 高新区 | 
| 金丰路 | 长港街 | 规划路 | ||
| 光电大道 | 瑶湖东大道 | 航空城大道 | ||
| 航空城大道 | 长港街 | 商飞西二路 | ||
| 商飞西二路 | 航空城大道 | 福港南二街 | ||
| 长港街 | 瑶湖东大道 | 航空城大道 | ||
| 海河路—皇姑南路 | 海河路南昌鹏鹞水务公司门口 | 皇姑南路华东交通大学门口 | 9:00-17:00 19:00-次日7:00 | 经开区、红谷滩区 | 
二、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它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以及其它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之前发布的类似通告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