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凸显法治工作重要性。把法治工作置于突出地位,紧密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核心,及时传达区应急局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推动其与全镇重点工作在推进、落实、监督和考核等环节实现同步进行。充分借助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发挥党委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组织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镇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协同推进。党委积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本年度主持召开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共计60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达53次,传达学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0部,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党委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强化法治教育,筑牢法治思想防线。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精心制定《2025年昌东镇学法学规计划》,组织部门负责人及权威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法活动8场。依托“双周大讲堂”“纪法讲堂”等多元化平台,组织镇村干部观看普法宣传片、举办法治讲座20余场。
(二)推动政府治理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迈进
一是扎实做好“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南昌高新区依法治区工作细则》,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督查督办、通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着重关注“关键少数”群体,强化‘督、巡、考、述’的闭环管理模式,以提升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进一步细化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出台《昌东镇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作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审查范围与流程,压实相关主体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注重前端预防工作,优化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举措。自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达112次,共给出200多项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出台以及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均有法律顾问参与并严格把关;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代理、联合会商、联合审查等工作机制,构建一套流程规范、职责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体系。在提升代理质量方面,改变以往单一法律顾问单位承接应诉业务的局面,引入多家律所参与案件代理工作。通过动态评估合作律所与律师的综合表现,优化案件分配机制,以竞争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在强化协同联动方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案件处置工作,建立双周通报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败诉案件、调度待执行案件、研判在办案件风险等方式,形成‘主要领导调度、挂点领导牵头、行业部门落实、法律顾问与涉案村协同配合’的联动模式。同时,加强府院联动,针对法院或复议机关指出存在瑕疵或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启动镇村联动调解程序,依法撤销、变更或中止相关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当事人撤诉或撤回申请,有效化解矛盾,降低负面影响。自今年以来,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前往复议机关、法检两院沟通协调案件共计75次,成功引导当事人撤回申请7件,获复议机关及法检两院裁定驳回(维持)28件,行政诉讼(复议)败诉(纠错)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0.87%。
(三)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纠纷化解体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基本能将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解决。2025年,全镇两级调解委员会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1起,成功调处111起(其中口头调处69件,疑难复杂案件10件),涉案金额达279.024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未出现民转刑案件,也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发挥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三所联调”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联合调解常态化,针对邻里纠纷、劳资矛盾等常见问题制定标准化流程,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动态跟踪机制、提供必要的帮扶与引导等方式,提升管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重点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一方面,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采取“线上+线下”齐抓共管模式:线下在保证社矫对象每月到场打卡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执法点验活动4次,开展警示性集中教育共5场,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案)件;线上则充分发挥“手机+指纹+人脸”“心岸APP”等信息化监管设备的功能,结合省社矫平台、电话抽查、微信群、移动定位监控等方式监督管理,在春节、全国两会、清明端午、九三阅兵等重要阶段和重点敏感时期,利用视频通话和微信实时共享位置功能来“替补”监管,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出现人机分离的漏洞,实现便捷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五帮一”,截至12月底,昌东镇刑满释放人员共计177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共发放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37.179万元,通过对重点管理对象开展实地走访、谈心谈话等工作,稳控和帮扶并进,确保了人员稳控,结合家庭、村(社区)、帮教对象所在单位等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三是持续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从优化基层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广“十户联防”昌东模式,有效解决了“飞线充电”、堵塞安全通道等乱象问题,有效警情总数下降53%,其中:纠纷类警情下降41%,侵财类案件下降近70%,电诈(刑事)案件更是实现了全年低发案率的态势,为企业挽损170万余元。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的调解新模式,构建“三级联动”劳动监察保障体系,共受理1607起劳资纠纷案件,累计涉案人数1813人,累计涉案金额达701万余元,已完成调解结案1371起,剩余236起正在调解中。
(四)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一是深耕普法宣传,释放法治效能。为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效行动,秉持寓教于行的理念,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涵盖了法治讲座、社区普法展览、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共计开展30余场。在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以专业、耐心的态度接待群众咨询,累计接待260余次,活动覆盖范围广泛,超5000人次从中受益。与此同时,注重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不断加强正面引导,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依托“昌东微讯”公众号,定期发布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普法推文,共发布15篇,内容涉及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典型案例分析等。此外,经“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转载普法宣传报道2篇,经省级媒体《新法治报》刊发普法宣传报道1篇,进一步扩大了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拓展法治创建,夯实基层根基。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扩面行动,全力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聚焦组织建设、民主实践、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科学规划创建路径,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将山湖村作为重点创建单位,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经过村(社区)的共同努力,山湖村顺利通过省、市、区三级核查,为其他村(社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三是优化法律服务,践行法治惠民。致力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聚焦法律便民惠民的目标,积极整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前沿阵地作用,深入了解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精准对接,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推动“站所对接”创新模式,积极引进辖区律所参与公益活动。律所安排专业律师每周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坐班,现场接待群众,为群众提供涉诉咨询、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推动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9个人口密集村(社区)配备无人律所和智能法律服务终端。这些设备可以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服务,群众可以随时查询法律知识、在线咨询律师等。今年,通过这些服务举措,累计服务群众超5000人次,切实打通了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目前乡镇一级在依法行政方面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大都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且还身兼多职,现有力量不足以支撑庞大的工作量;二是重点领域矛盾化解仍有难点,土地、劳务等领域矛盾纠纷成因复杂,现有调解团队中兼具法律专业知识与基层治理经验的人才较少,无法充分满足矛盾化解需求;三是学法用法本领有待提高。虽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法的培训,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入全面。大部分干部职工只对自己的业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熟悉,对其他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没有全面学习掌握。同时,用法实践不足,学法和用法结合不紧密,没有将学法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没有做到学以致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工作中问题的能力还须加强。
三、意见建议
建议上级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培训。采用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如组织各类讲座、研讨活动等,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内容可涵盖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等多个方面,并为参训者提供丰富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有利于增强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进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朝着更加科学、高效、公正的方向迈进。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党的引领作用。为了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向新高度,需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决策支持。
(二)深化法治保障,推动依法治镇进程。持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为全面依法治镇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优化决策前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三)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构建共建共治法治社会。继续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社会格局。此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整合执法人员、网格员、群防群治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助力平安昌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