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险

江西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3.0版)

访问量:


江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

事项办事指南

(3.0版)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


目 录

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2

1.单位参保登记 2

2.职工参保登记 5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9

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2

5.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5

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8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21

7.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1

8.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23

9.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25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8

10.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8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31

1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31

1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34

1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37

14.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40

15.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43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及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HYPERLINK \l _Toc5765 46

16.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46

1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 49

1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52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55

19. 门诊费用报销 55

20. 住院费用报销 58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61

21. 产前检查费支付 61

22. 生育医疗费支付 64

23.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67

24. 生育津贴支付 70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73

25.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73

26.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76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78

27.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78

28.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81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83

29.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84

30.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87

十一、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90

31.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90

32. 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登记 9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事项描述

新成立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单位参保登记包括单位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等相关内容。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或建立联办登记的可不上传),并提交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申请时的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注销)的文件(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或建立联办登记的单位可不提供);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3.无法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或建立联办登记的,可要求提供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事项描述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职工参保登记包括职工因工作变动、死亡、出国(境)定居、参军、退休等发生的参保状态变动。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3)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参保、停保登记。

五、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止、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人员编制材料。

六、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事项描述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个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包括居民新增、中止、终止、恢复参保业务的登记。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大中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院统一汇总申报);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大中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院统一汇总申报);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流程图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起三十日内,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申请时的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因本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包括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申请办理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仅变更非关键信息);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址、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自助服务终端。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大中院校在校学生可由学校/院统一汇总申报);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大中院校在校学生可由学校/院统一汇总申报);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3)城乡居民也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停保登记。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事项描述

参保用人单位可查询本单位参保人员及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信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信息。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查询打印参保单位相关信息。

2.现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查询结果。

五、办理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办理流程图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查询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信息(包含个人权益记录)。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厅(https://fuwu.nhsa.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查询打印个人参保信息。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查询结果。

五、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办理流程图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因死亡或出国(出境)定居等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 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可提供个人承诺书或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填写主动放弃承诺书,说明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

跨省转移接续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省内转移接续仅需在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即可。

(1)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输入相关信息,提交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现场办理: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受理流转并办结:

(1)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签章后上传;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2)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3.结果反馈:

申请人可登录线上平台查询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在省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即时可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可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即时可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派驻省外长期工作的,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即时可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即时可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参保人员也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备案情况。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将备案人的相关信息线上传递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备案,并告知办理结果,参保人员也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备案情况。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自身诊疗意愿自行要求跨省异地就医的,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即时可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使用双通道药品

待遇备案及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患有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初审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按规定定期组织集中审核,并确认备案;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收集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上传信息或提交材料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备案。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且符合双通道药品使用规定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使用或终止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因病情需要使用或终止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时由双通道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科室提出建议,并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或《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终止表》,提供相关办理材料,经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确认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收集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上传信息或提交材料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备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使用双通道药品: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

(3)诊断证明;

(4)病理诊断(必要时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

(5)出入院记录。

2.申请终止使用双通道药品: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终止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药品

待遇备案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事项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需在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意外伤害备案手续。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并确认备案;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将备案人的相关信息线上传递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3.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手工(零星)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使用双通道药品的,可要求提供门诊处方;

6.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


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7.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出院记录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8.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事项描述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的产前检查费用,通过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3.其他方式:邮寄。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产前检查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结婚证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6.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理流程图


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事项描述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3.其他方式:邮寄。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出院记录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结婚证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7.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流程图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事项描述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3.其他方式:邮寄。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报销票据为电子票据时,可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5.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出院记录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6.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流程图


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事项描述

符合领取生育保险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3.其他方式:邮寄。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育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邮寄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出院记录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4.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生育津贴天数的,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结婚证、出生证、生育服务卡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5.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流程图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事项描述

经认定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定额或者全额补贴。已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救助对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资助标准等信息在系统中为其进行标记,相关缴费补贴按程序划拨;因特殊原因救助对象已经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可申请对个人缴费补贴部分予以返回。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1.符合资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补贴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办理流程图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事项描述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3.医院收费票据或药店购药发票、费用清单或处方底方、出院记录;

4.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办理流程图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事项描述

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服务能力,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的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自愿签订医保协议。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医疗机构持办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组织评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书面、现场等方式,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签订协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4.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人员信息表

6.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清单、大型医疗设备清单、诊疗项目清单、医保药品和价格收费清单

7.年度(运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申报前所有月份)医疗服务开展情况表和服务就医人员名单

8.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9.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10.纳入定点后使用医保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1.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90个自然日。

七、咨询渠道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图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事项描述

依法设立的零售药店可根据自身条件、服务能力,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的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协议零售药店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自愿签订医保协议。

三、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零售药店持办理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组织评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书面、现场等方式,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签订协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8.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药品和收费标准清单及年度(运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申报前所有月份)药品销售收入情况表

10.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90个自然日。

七、咨询渠道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图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事项描述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对无误后,办理拨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含电子报表)。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事项描述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对无误后,办理拨付手续。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购药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含电子报表)。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1.线上评价: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

2.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


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等级和类别等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1)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业务审核: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实地察看等;

3.结果公示:变更信息在各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办理材料

1.《江西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等级和类别等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


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登记

二、事项描述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和规模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三、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1)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2)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业务审核: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书面材料、实地察看等;

3.结果公示:变更信息在各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变更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和规模等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咨询渠道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意见箱等。

十、办理流程图


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


附表:

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统筹地区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省本级

江西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791-86739878

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4层

2

南昌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791-83807690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医疗保障 服务中心二楼

3

九江

九江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0792-8586309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大厅

4

景德镇

景德镇市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798-8271189

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2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A2区19-22号

5

萍乡

萍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799-6878006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大厦5号楼1楼

6

新余

新余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790-6736778

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专区

7

鹰潭

鹰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701-6275373

鹰潭市胜利西路146号

8

赣州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797-8083790

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二楼A区、B区

9

宜春

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795-3219500

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10

上饶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793-8202666

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广平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 3楼医保窗口

11

吉安

吉安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796-8238043

江西省吉安市城南市民 服务中心二楼

12

抚州

抚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794-8266338

临川区中央钻石广场B座 政务服务中心1楼

注:各地应参照本表格式公布本统筹地区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