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 1 | 熊兴发 | 熊兴发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 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一般程序 | 罚款 ,金额: 20000 元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金额: 100 元 |
| 2 | 经开廖彩耀 | 廖彩耀诊所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非卫生技术人员[熊兴发_](姓名)等[1_](数量)人正在从事[诊疗_]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罚款 。金额: 18000 元的行政处罚 |
| 3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七里岗农业分场卫生室 | 1.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安曲南_](抗菌药物名称、剂型)开展静脉输注活动。2.[0027445_](处方编号)处方由[周天伟_](医师姓名)开具,该医师[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_](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2.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 | 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的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一般程序 | 罚款 ,金额: 9000 元的行政处罚 |
| 4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开具处方[徐戈,2024-04-13,61758191_](患者姓名、日期、编号)的人员[徐戈_](姓名、身份证号)[未取得处方权_](1.未取得处方权;2.被取消处方权)。 | 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的 |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细化标准执行,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从轻处罚。 | 一般程序 | 罚款。 金额: 20000 元的行政处罚 |
| 5 | 经开胡小爱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胡小爱综合门诊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或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病历、保管病历资料、补记抢救病历) | 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的 | 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对该条的细化标准(一)。 1.从轻处罚的规定。 | 一般程序 | 警告 , 罚款。 金额: 20000 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