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播出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91-83894921
2.公益广告发布情况:根据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监测中心数据,2025年10月南昌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共播发公益广告2841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