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30周年暨南昌仲裁委员会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省司法厅、省仲裁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南昌仲裁委员会全体委员、仲裁员代表及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回顾三十年仲裁法治建设历程,展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1995年,紧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步伐,南昌仲裁委员会应运而生,成为全国首批、省内首家民商事仲裁机构。南昌仲裁委员会坚守公正、不断提升效能,助力区域法治建设。
南昌仲裁委员会大力推行制度化管理,构建起涵盖近70项规章的“洪仲制度”体系;完善仲裁员随机指定、一案一评、年度考核机制;强化鉴定机构监督,实施分级管理与费用调控;通过文书核阅、专家咨询、重大案件专家组监督等多重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与法院建立诉仲协同机制,保障仲裁裁决有效执行。
为切实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提升服务体验,南昌仲裁委员会在成立三十周年之际正式推出减费增效“十条举措”。切实降低仲裁成本,彰显仲裁经济性。整体下调仲裁案件处理费的收取标准,使所有仲裁案件的费用负担得以普遍减轻;对金融仲裁案件实行大幅收费下调(30%),鼓励金融行业通过仲裁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建立调解和解激励机制,根据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不同阶段(立案前、仲裁庭组成前),给予不同比例的案件受理费退还(最高可退60%);设立仲裁专项援助慈善基金,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费用援助,保障其平等获得仲裁服务的权利。全面提升仲裁质效,保障仲裁公正性。通过建立名录、考核评价和“黑名单”制度,严控鉴定质量和鉴定人行为,确保案件关键证据的客观公正;引入专家组评审机制,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完善速裁机制,通过繁简分流、强化庭前准备、推行无纸化办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面提高办案效率。拓展仲裁服务维度,增强仲裁便利性。深化仲裁与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确保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可执行力;大力推进智慧仲裁建设,实现仲裁流程的数字化转型;推行“移动仲裁”工作机制,变“被动等候”为“主动上门”,将仲裁服务延伸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有效解决跨区域纠纷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同时,《2026—2030年南昌仲裁事业发展规划》编纂工作同步启动,标志着南昌仲裁事业迈向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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