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于日前印发,将于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在经营许可方面,《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4年,期满前30日可申请延续。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同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或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针对驾驶员资质,《细则》明确需取得相应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等记录。同时,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公司保证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信息一致,落实明码标价,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细则》还对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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