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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来源:南昌市数研中心 发布日期:2025-11-13 17:32:38 浏览量: 字体

南昌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

办理流程

1、在我市困难国有企业,以及纳入属地管理的省属困难国有企业安置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或档案代理部门(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交提前退休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

2、申报单位初审职工档案信息,填写《南昌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见附件1)并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见附件2)。

3、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及个人档案报送至市(县区)国资委,由市(县区)国资委确认出资监管企业性质(是否为困难企业)。

4、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及个人档案报送至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企业军转干部身份。

5、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在县区办理退休手续的申报单位材料和个人档案提交至所参保的县区人社局审核。县区人社局在职工到龄当月10日前档案材料至局养老保险科审核。

6、在市本级办理退休手续的,上述档案材料在职工到龄当月10日前企业申报的由企业递交至市社保中心统受分办前台受理档案代理部门申报的由档案代理机构报至局养老保险科

7、局养老保险科按照初审、复审、审批的程序对报送的职工档案和提前退休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由县区人社局、申报单位通知职工本人在退休当月20日前完成材料补充;对不符合条件的,局养老保险科向申报单位出具《退(补)件通知书》,并县区人社局、申报单位于退休当月领回档案并通知职工。

8、局养老保险科对审批通过的提前退休职工相关信息在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县区领取退休待遇的,局养老保险科将档案和审核材料返回县区人社局;由申报单位报送的,局养老保险科完成江西省人社厅一体化系统线上操作流程。

10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由企业在月底前市社保中心出件科档案领回。

附件1.南昌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附件1

2.       XXX(单位)    拟申报办理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职工名单的公示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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