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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水利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二)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局建管科 发布日期:2025-12-10 09:07:21 浏览量: 字体

反馈问题: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督察发现,鄱阳湖存在大量历史遗留未及时拆除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水系连通。2020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开展清理取缔。江西省水利部门在执行中只是由各地自行排查逐级汇总,排查出鄱阳湖应整治非法矮围40个,上报完成整改。2024年4月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初步发现用于养殖的非法矮围又有44个。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鄱阳湖南昌湖区管理范围内矮围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矮围监管长效管理机制,维护鄱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全线拆除大沙坊矮围圩堤,提升水环境质量,消灭矮围内劣V类水。

整改措施:2024年底前,根据省直行业部门研究明确的鄱阳湖矮围整治目标、范围、标准、程序等,对南昌县用于养殖的2个非法矮围,进贤县用于养殖的23个非法矮围,新建区用于养殖的7个非法矮围进行分类整治。除具有特殊功能的予以保留外,其余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鄱阳湖南昌湖区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建立组织、推进和督导机制,举一反三完成非法矮围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

整改成效:2024年底前,根据省直行业部门研究明确的鄱阳湖矮围整治目标、范围、标准、程序等,对南昌县用于养殖的2个非法矮围,进贤县用于养殖的23个非法矮围,新建区用于养殖的7个非法矮围完成分类整治。全市组织开展南昌市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各县区对举一反三发现的矮围科学论证、分类处置,除具有特殊功能的予以保留外,其余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有效整治鄱阳湖南昌湖区管理范围内矮围等问题。

问效电话:0791-86356031,公示不少于10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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