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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26 11:57:09 浏览量: 字体

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对南昌市开展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1日向南昌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移交了反馈意见和主要问题清单。南昌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南昌市青山湖区积极贯彻南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照市级整改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整改方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我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青山湖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区及时调整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任副主任,区直(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青山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环委办”),设在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调度汇总等工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持续推进,强力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躬身力行、深入现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督导检查,定期调度专题研究,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包案领导,深入一线、指导盯办,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认真细化方案,全面实责任。按照“统筹兼顾、实事求是、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项问题和42件转办信访件,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判、细化分解,对照市级整改方案,及时制定印发《南昌市青山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实时调度,对标对表、压茬推进,确保了整改工作推动有力有序。

配合跟进督导检查,全力助推现场整改。一是进驻督察期间,市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工作组,青山湖区积极配合,随督察组跟踪办理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边督边改和其他情况的应对处置,同时对督察组移交的来电、来访、来信问题深入现场核查,形成调查报告,对能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整治解决。二是紧盯督察反馈问题,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整改问题多次实地督导检查,落实区级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每个反馈问题的区级领导包案盯办。区环委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对各责任单位的指导协调和整改结果督促检查,2025年,下发督办函12次,督促反弹问题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重点工作整改。

(四)健全完善机制,保障长效整改。建立执行“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制度,适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布。为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区环委办进一步充实整改工作力量,重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梳理、细化,逐条逐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实现任务清单化,责任清单化。青山湖区委、区政府印发实施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及《南昌市青山湖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2024修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适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问题清单、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考核问效、责任追究”五大机制,规范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各个环节程序和对问题整改开展督导检查的方法步骤。

(五)做好信息发布,全面监督整改。一是市环委办建立定期调度制度,青山湖区按时上报青山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由市环委办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进展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青山湖区全力配合。青山湖区环委办对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出现进展缓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的,及时采取提醒、发督办函等措施。二是青山湖区在区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销号公示公开。区政府利用政府网站、区融媒体平台、官方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整改工作进展信息,介绍经验做法,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事例,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整改、人人监督整改的良好氛围。

、整改工作的成效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42件信访投诉件,全部完成销号;涉及青山湖区的5个反馈问题,全部完成销号;11个未纳入督察报告的问题,全部完成销号。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青山湖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昌市提出的要求,对照《南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南昌市青山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工作力度更大,措施手段更硬,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以攻城拔寨之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攻坚行动,做到存量清零,以更高的质量、更严的标准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落实包案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区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增加整改人力物力投入,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更强的制度、更硬的举措促进环境质量趋稳向好。

附件:南昌市青山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6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南昌市青山湖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6项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需青山湖区销号5个,未纳入督察报告问题11个,具体如下:

一、5个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一)青云谱区南北连通渠藻类滋生,水华现象严重,新溪桥路旁水渠、博学路旁水渠、京川花园附近雨水排口氨氮浓度分别为8.43毫克/升、9.12毫克/升、15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以下简称地表水Ⅲ类标准)7.43倍、8.12倍、14倍。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解决南北连通渠沿线污水溢流问题,南北连通渠水质达到Ⅳ类水标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结合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完成京川村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完成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内江西博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塔生猪批发市场)附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开展排水单元错接、漏接、混接整治工作,并加强南北连通渠沿线佛塔生猪批发市场等排水户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水户排水设施及排水行为,督促企业做好污水预处理和日常管网养护,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水监管工作机制。

(二)青山湖区印发的《青山湖区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中,鄱阳湖南昌湖区5个断面总磷削减目标(总磷≥0.075毫克/升)与《鄱阳湖南昌湖区“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总磷≤0.075毫克/升)要求截然相反。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修正《青山湖区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重新完善制定《青山湖区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已开展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教育警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青山湖区、新建区、东湖区等地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违规向江西聚乾鲲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新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昌旭恒油脂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导致企业以合法经营为“幌子”,行非法“处置”之实。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发放。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撤销江西聚乾鲲环保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并举一反三,对全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开展相关工作,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区经营性餐厨垃圾收运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窝点,推行全覆盖执法监管,以严格执法监管为抓手,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四)整改不严不实。督察发现,昌东大道(南昌大道以南段)、溪坊村、胡家村、谢埠集贸市场等4处涉及“护城河南侧排水箱涵污水直排抚河问题”整改措施在执行上存在敷衍应付和弄虚作假现象,应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的3处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建设,临时排污方案也未实施;南昌市城管执法局瞒报虚报,2家“散乱污”企业上报关停措施已完成,实际未落实到位,其中,1家豆制品厂车间外围污水横溢、异味较重,企业废水依然直排河流,采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分别为3550毫克/升、8.11毫克/升、5.89毫克/升、77.8毫克/升,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以下简称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70倍、0.62倍、10.78倍、4.19倍。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解决护城河沿线污水溢流问题,提升护城河水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完成谢埠集贸市场江贤林豆制品作坊、青山湖区原味酱菜厂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青山湖区原味酱菜厂关停,完善江贤林豆制品作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对处理出水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解决企业污水溢流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企业整改。护城河以南的京川溪坊村、谢埠集贸市场、胡家村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已完成,并常态化开展南昌大道南侧溪坊村、胡家村、谢埠集贸市场地块内涉水企业的执法监督工作,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开展排水设施及排水行为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五)运维管护不力。南昌市大部分合流制截污箱涵“高水位运行”常态化,雨季缓冲能力不足。督察发现,城区排水箱涵和管网维护管理不到位,部分管段堵塞、破裂、淤积现象多发,抚河、西桃花河两侧的箱涵呈现满管低流速状态,同时有污水外漏、河水渗入等现象;泵站输水能力“晴雨”转换调配不足,晴天未及时“消肿、降水位、腾空容量”,导致雨天箱涵溢流现象频发,青山湖区玉带河(省电视台段)、东湖区抚河北箱涵(沿江中大道段)等近30处点位存在生活污水溢流;西湖区南桃花河西支(观洲街段)雨洪排口在督察期间发生污水混流直排,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5.3倍、9倍;新溪桥路旁水渠、博学路旁水渠、京川花园附近雨水排口氨氮浓度分别为8.43毫克/升、9.12毫克/升、1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7.43倍、8.12倍、14倍。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消除京川花园附近雨洪排口污水溢流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将京川花园小区地块纳入2023年度城市水环境治理排水单元整治范围并完成整治。

二、11个未纳入督察报告问题

(一)核实重点信访件:青山湖区南钢街道办江西昌九集团(前名:昌九生化)生产化工产品,投诉土壤未经修复处理就出租,后又流转给了房地产,土壤有污染、污水流出存在重大环保隐患。要充分调查处理,高度重视。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全面核实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隐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对企业土壤污染、污水问题进行全面核实,企业为封闭地块,不存在出租情况,地块树立封闭公告牌,并加强地块日常监管,企业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禁止开发利用。

(二)青山湖区罗城路高新园区石桥村塑料破碎粉尘较大及石材厂切割水排入水塘,直排外环境。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关停取缔该塑料厂,完善石材厂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关停取缔该塑料厂,石材厂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善,废水实现循环利用,确保企业污水不外排。

(三)方大特钢粉尘管控不到位。物料仓库密闭不到位、部分运输车辆未覆盖,铁矿粉等粉尘扬散问题突出;自行监测手动采样不规范,未按规定要求采样。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加强方大特钢扬尘管控,规范自行监测采样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区已要求方大特钢落实好棚内卸车要求,全面控制卸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扬尘,定期进行道路洒水抑尘;方大特钢已开展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合格,方大特钢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覆盖,解决铁矿粉等粉尘扬散问题,已改进自行监测措施,规范手工采样。

(四)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与民科路交界处,有一大型露天钢管加工场地,在该场地上工人对钢管进行喷红色油漆,无任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漆桶乱堆乱放,大量油漆桶去向不明,已核实每天下午3点左右无防护喷漆。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督促其负责人对油漆桶规范处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已取消露天喷漆工艺,同时加强对该地块及其他空置地块的管理。

(五)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与民科路交界处,原永红小学校址内有一无手续的加油站,无油气回收装置。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依法取缔该非法加油窝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非法加油窝点已取缔。

(六)青山湖区楼付村老村委会对面一地块,露天大量堆放生活垃圾。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清理该地块生活垃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该地块生活垃圾已清理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七)青山湖区江西京东花鸟综合批发大市场存在污染环境现象。1.市场内家禽交易区及活禽屠宰点臭气刺鼻难闻,屠宰及地面冲洗水直排。2.交易市场外周边有多家活禽交易及屠宰店面,部分店面屠宰废水漫流至路边雨水沟,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无环保手续。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优化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地面清扫和日常监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京东花鸟市场找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及时做好废气、废水检测报告已出,结果合格;已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标志标牌并委托污水处理设计单位到现场对本污水处理站进行维护,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屠宰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京东花鸟市场已将花鸟市场与畜禽宰杀场地分开,减少异味,加强监管,加强对京东花鸟市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和监督,要求京东花鸟市场定时对屠宰点排出废水进行监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后续,2025年,青山湖区发布《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青山湖区中心城区禁止畜禽活体交易区域的通告》。2025年6月30日起,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花鸟市场活禽交易区正式关闭。

(八)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七孔闸至电排站之间,有大量黑色污水直排,并从青山闸排入赣江,在赣江江面形成大面积黑色污水带。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完成行政区域内青山湖汇水区域排水单元全部完成达标创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青山湖汇水区域(青山湖大道以西)440余个排水单元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九)1.管理混乱,监管不力。项目建成以来该污水处理站的运维台账资料管理人员不清楚在哪里,在线监测数据不齐全,管理制度不健全,2022年11月该污水处理站由碧水蓝天公司转给江西路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运维,但管理依然混乱,相关监管部门对该污水处理站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指导,监管不力。2.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2023年2—6月污水处理量分别为542669吨、35762吨、43865吨、53119吨、54425吨,日均处理最高不超过1850吨,仅为运行负荷的20.6%;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27.00毫克/升、28.20毫克/升、43.39毫克/升、44.35毫克/升、31.86毫克/升,清水进、清水出。根据流量计显示,该处理站从2021年9月16日运行以来,共处理水量961018吨,经计算平均每小时处理63.56吨污水,但现场检查时流量10分钟内的流量均为230吨左右,超出平均数3倍左右,考虑近期暴雨因素,可推断该处理站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污混流严重,雨水清水大量进入。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1、全面提升南钢再生水处理站运营监管水平,出水水质持续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2、实现方昌路排水渠汇水区域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1、区城管和执法局成立了专职内设部门城区排水和污水处理办公室负责南钢再生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监管,指派了专业技术人员定点处理站现场办公;多轮次组织处理站运营单位,对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设备厂商开展项目遗留问题排查整治销号工作,全面提升恢复设施设备正常功能;多次开展处理站运营管理的厂商技术交底和专业培训,全面提升运营单位人员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持续督促运营单位全面健全完善水质监测、设备巡检、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2、区城管和执法局城排办接管处理站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再生水处理站等排水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再生水处理站巡查监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日常检查督导和月度考核持续强化了处理站运营的监管工作。3、已督促区投资集团加快实施观田村、竹山村排水单元和地块市政管网整治,目前观田村、竹山村和龙竹路(方昌路至解放东路)雨污分流改造已完工。

(十)联通水渠水质污染严重。现场检查居民投诉的三处排污口,顺外路京东大道口附近的两处未见有水外排,青山湖区委党校东侧连接幸福中渠和五干渠的联通渠水质较差,水体呈墨绿色,有污泥漂浮于水面,与幸福中渠连接处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已对水渠采样,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37毫克/升、2.32毫克/升、0.81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5.85倍、1.32倍、3.05倍。2.管网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溢流情况严重。航拍发现,水渠多处大量生长水葫芦、水浮莲等植物,水体呈富营养化,询问附近居民,近两年水体发黑发臭现象多发,存在生活污水溢流问题。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1、提高幸福水系连通渠截污管网及下游洛阳东路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消除晴天污水外溢风险;2、提升幸福水系连通渠水面卫生保洁水平;3、完成幸福水系连通渠汇水区域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1、幸福水系连通渠截污管网及下游洛阳东路污水泵站属于市管排水设施,区城管和执法局已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城管和执法局,并积极协调市管污水泵站管理主体加强日常抽排。2、湖坊镇已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暂未发现污水溢流问题。3、幸福水系连通渠汇水区域10个排水单元(S716大唐随院、S717秦胜小区、S718进顺小康家园、720大唐世家小区、S723成功制衣厂、S724龙湖天街、S725黄城村新万村安置房、S726中石化黄城加油站、S730江西省强制戒毒所、S735牛顿加油站)雨污分流改造已全部完工。

(十一)1.废气处理不到位。烘干车间废气未收集处理,通过厂房楼顶的四个排气筒直接排放,现场可见废气弥漫,带有刺鼻性味道,2.废水收集不到位。生产厂区地面印染废水横流,部分废水排入车间外的雨水排口;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PH试纸检测显示为中性,处理效果较差,且部分水洗废水溢流雨水排口,清污混流比较严重。3.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根据《关于京东实业有限公司染整1.5万吨针织布、年染色1500吨筒子纱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污水处理站周围应设置8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未密闭运行,气味恶臭难闻,周围2米处有2栋宿舍楼,50m范围内有居民居住区。4.未及时开展新的环评。调阅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03年立项建设并运行,2009年补办环评手续至今,近80%生产设备已更换,原料、辅料也发生重大变化,但该公司未开展新的环评或进行环评的回顾性评价,环境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5.在线数据涉嫌造假。废水、废气在线监控房未上锁,无关人员可自由进出。2023年6月23日,企业未经审批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量程改为800mg/m³,800mg/m³,违规修改监测设备量程;分析仪测量标气浓度与标气实际浓度不符;据第三方运维人员反映,企业擅自允许企业的委托的其他人员到机房修改参数,7月16日以前视频监控资料全部删除,存在数据造假嫌疑。

青山湖区整改任务: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1、对于废气处理不到位问题。已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对烘干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排查检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企业已指定专人负责运维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稳定正常运行。2、对于废水收集不到位问题。已督促企业组织人员对厂区雨水管网进行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逐步整改到位,确保全厂实行雨污分流。3、对于卫生防护距离不足问题。厂区周围2米处的2栋宿舍楼是作为员工临时休息场所,是作为生产辅助设施。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从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我公司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离最近的居民区距离大于80米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同时,我公司每年的自行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数据均合格。4、未及时开展新的环评问题。已督促企业组织人员核查设施设备总资产明细,对照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梳理问题清单,与排污许可证上登记的主要原辅料和燃料进行对比,确认是否有重大变化,如有重大变化,如有重大变化,变更排污许可证,完善环评手续。企业从2009年补办环评手续至今,生产线原共有140台主要生产设备,目前已更新17台设备,同时采取的原料、辅料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在线数据涉嫌造假问题。企业废水、废气在线监控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加强管理。关于修改设备监测量程是因为原承担第三方运维单位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同时根据市局最新文件要求,不允许使用工控机进行数据传输,我们老款烟气在线设备无法满足文件要求,在和相关部门提出需更换设备的请求后,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更换,现在各项数据均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根据市局要求,对视频监控需保持3个月视频资料的存储量,原系统配备1个1T的硬盘,满足不了市局的要求,7月份对原系统硬盘进行升级改造成现有的2个4T的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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