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聪:
你不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省聚晖商贸有限公司”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予受理。你作为本案申请人,因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邮寄被退回,导致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洪府复字〔2025〕17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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