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南昌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强调和部署,要求各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更强动力。截至2025年11月底,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到期整改率为99.65%。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制执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综合考虑年度供地计划及市场需求变化因素,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认真组织编报市级国资预算。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
2.关于财政预算分配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指标文件,积极督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分配意见并完成二级项目入库。二是对有的专项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科学设定2025年县区分配额度,并督促经费用于具体项目前期工作。三是严格审核专项资金安排,对废止政策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3.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持续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督促相关单位、相关县区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4.关于部分政策未有效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工程项目已完工,国债资金已支出。二是市财政局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要求。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下达《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提示函》,相关预算部门(单位)自评与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湾里管理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将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租金清缴力度,收回部分欠缴租金,并对无还款意愿的欠租企业提起诉讼。
2.关于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大幅提升。二是将挤占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
3.关于财政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全面梳理财政专户资金,盘活部分结余资金。二是已审核并发放购房补贴。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将经常性项目支出编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已拨付部分专项资金至企业或项目单位,已收回部分闲置专项资金,剩余专项资金待县区财政审批完成后拨付。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一是对实有资金账户进行了清理。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电子卖场采购制度。三是推进部分项目财务决算审核与结算工作;完成部分项目合同验收或完善采购制度、验收程序;追回重复检测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印发工程类项目现场监督及验收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监管。
三、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成功纳入南昌市水网规划及“十五五”规划,并在规划期间内组织实施。二是相关单位组织工程质量全面评估,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已完成主支下游引航道平底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水下地形测绘并出具报告。三是相关单位已补付一标段工程款,追回多付二标段工程款,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二)“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区积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二是相关区积极推进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已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核与预算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
(三)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已收部分项目施工单位补交的保函手续费;对有的标段工程设计变更已完善审批手续,部分设计变更不予认可。二是相关单位将长期沉淀的部分项目资金转回财政,待工程完成结算评审后进行拨付;已拨付部分水利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三是相关单位完善水利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办法,对工程损毁部位进行修复,对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制定《小型水库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会同乡镇对安全管理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已修订《设计优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通过不定期检查保障设计变更合规;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质量缺陷整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二是项目建设单位在过程计量阶段对安全生产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核减部分费用;对工程不合格事项核减计量款。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在工程结算初审报告中核减车辆租赁费。三是项目单位通过专题警示教育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与养护管理办法;调整工程计量,收回多付的工程款。
(五)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持续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二是相关县区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施工,促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三是相关单位加快办公设施采购进度,督促总包方尽快完成工程量跟审报批工作;专项债结余资金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调整使用。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2年至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营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仍然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2.关于集中供养救助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通过对集中供养救助机构撤并整合、县级直管及集中采购等方式,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全面规范运营。
3.关于资金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相关县区加强沟通对接,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资金分配与指标下达,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发挥作用。
(二)2022年至2024年殡葬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殡葬建设运营监管不力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控工程管理流程,压实审核责任,已追回部分多付资金,其他部分正在抓紧追缴。
2.关于殡葬服务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相关单位约谈合作单位负责人,要求其积极配合完成整改;重新协商成本分摊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3.关于殡葬惠民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县区加强与主管部门信息互通,规范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核免流程,确保精准减免,已追回重复享受的五项基本殡葬减免费用。
(三)2021年至2023年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相关县区一是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现场核查及机井配套建设,加强多部门协同沟通,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审查;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水渠进行重新设计改造。二是督促乡镇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日常监管。
2.关于惠农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区一是全面核查国有农场及村集体耕地面积,制定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方案,耕地地力补贴全部按规定拨付。二是采取措施将相关证明材料完善归档。
3.关于绿色科技强农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一是严格按照限时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审核检验,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已拨付化肥减量增效补助资金。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
(四)南昌市赣服通建设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县区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今后项目中严格规范采购流程;组织学习《南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现有系统进行功能测试与巡检,确保正常运行。
2.关于运维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相关县区一是与承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免费运维期三年,已付费用转为延续服务或其他项目费用,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完成现行运维人员背景审查及保密协议签订。
3.关于政务服务质量有待优化的问题。相关县区一是联系项目公司完成功能模块年度信息更新,并对专区完成系统排查整改。二是“赣服通”5.0已实现全市统建,统一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及密码测评工作。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相关公司一是与当地政府签订收储协议,根据协议完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二是已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并收到1家公司分红。
2.关于投资风险管控仍需加强的问题。相关公司一是制定方案,通过强化营销、加大研发、拓展渠道等方式,推动部分企业实现扭亏或减亏,经营质量持续改善。二是与市外相关政府协商退出方案;制定投资与绩效管理制度,关闭亏损的子公司。三是通过新产品投产提升产能利用率。
3.关于资产使用绩效不佳的问题。相关公司一是使用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房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已出租及自用部分房产。二是通过诉讼及催收等方式加快租金收缴。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对固定资产及时补登入账。二是组织专人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和清查。三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2.关于部分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相关法律规定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文件。二是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监管。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处置资产下账处理。
3.关于部分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上缴非税收入。二是已向被执行人下达缴清违法所得催告书,并向法院申请对违法所得进行强制执行。
4.关于个别单位房产处于低效闲置状态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了租金价格评估,对房产出租事项行文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通过。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成立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相关规划已形成初稿,正征求意见。二是明确天然商品林范围,加强摸排调查及政策宣传,上报调整完善天然林停伐补助范围。三是项目已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提前投入使用。
2.关于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二是擅自改变用途的林业用地均已复绿。
3.关于林业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报批实施。二是已起草《关于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的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对项目实施方和监理方进行约谈,补齐飞行任务,按履约实际结算服务款。
六、后续工作安排
从当前整改情况看,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整改仍需持续推进。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压紧压实相关县区及部门单位责任,严格对照既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时限、按标准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将严格督促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强化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问效,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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