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我市水上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赣江主支枢纽船闸
启用时间:2026年4月20日零时
经非现场执法监测抓拍的行为有: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船舶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船舶超载,船舶未按要求封仓,AIS未按规定开启等。非现场执法监测抓拍形成的电子资料,将作为水上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请广大船员、水上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