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6〕47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组织实施“1030攻坚行动”,强化有组织科研,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驻昌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科研诚信良好。专项子项目原则上由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由驻昌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牵头的,或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的,原则上须联合1家(含)以上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家牵头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申报的所有合作单位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须达到3%以上(对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不作要求)。研发投入证明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4.企业牵头申报子项目,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采用揭榜挂帅遴选方式的子项目可由发榜方和揭榜方共同出资)。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牵头、参与申报子项目。
5.子项目申报单位须与专项牵头单位进行协作,接受专项牵头单位的统筹管理。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每年牵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市级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4.同一重大专项中,同一单位最多只能牵头申报或参与累计2项子项目。
5.申报单位有信用异常的,其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
2.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研究数据的管理制度,对数据的采集、汇交、保存、归属、使用、共享、保密、安全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研究活动的原始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5.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申报书》
(2)《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过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4)自筹资金承诺书
(5)研发投入证明(参与单位为企业的也需上传研发投入证明)。2024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6)牵头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生成日期需在2026年4月13日之后。
(7)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以上为必备材料,其他申报材料详见申报系统中附件列表。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原则上项目申报企业公章必须使用电子印章,请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咨询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工作人员。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6年4月13日起,可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等问题,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申报。
1.项目申报人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网上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7时。
2.县区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7时。
3.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7时。
(三)业务咨询电话
产业科技一科,欧阳艳华,电话:83884249
重大任务与创新平台科,王显宽,电话:83884236
(四)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刘稳,86211387
云上(南昌)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17274177944,15070645332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洪科字〔2026〕47号)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洪科字〔2026〕47号)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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