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加强和规范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全周期监督工作,根据《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南昌实际,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检查方式等具体细节开展反复商讨,在充分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的及相关科室等意见后,经多次讨论并在网上广泛征求了意见,形成了《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分为五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包括目的和依据、监督的定义、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共5条。重点阐述南昌市科技局、项目主管(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等为项目监督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使监督职责,按照“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原则将责任具体化、清晰化。
第三章 组织实施,共11条。主要明确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监督要求和重点内容,推动将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将监督贯穿科技项目全类别。
第四章 结果运用,共4条。主要对监督工作发现的不同违规主体进行相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共2条。包括实施时间和明确办法解释部门。
三、主要特点
1.明晰了科技项目牵头部门、项目主管(推荐)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科技计划项目监督主体的职责、规范了监督内容和程序,要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监督同步部署。
2.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制度,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流程,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监督重点、构建各方聚力、全类别的大监督格局。
3.压实主体责任,坚持监督的分层和分类,既发挥各层级、各类别的监督工作,又强调监督的统筹和协同,突出监督原则和重点,加强监督的效率和力度。
4.推动监督结果运用。明确要加强监督数据汇交和共享应用、结果互认,监督中发现问题,可对项目动态调整、暂停执行、终止撤销,拒不配合或消极配合视情节可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等。
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洪科规字〔2025〕3号)
解读单位: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科室:监督评估与安全科
联系人:舒沁莉
联系电话:0791-83883773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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