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南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对南昌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内涵式发展,在参考借鉴国家、江西省和其他城市相关政策基础上,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后,最终形成《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包括市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和管理机制等内容。
第二章 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规定南昌市科学技术局、项目推荐(主管)部门、项目依托单位等各方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 组建条件与程序,明确申请组建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及程序。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主要包括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体制机制和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主要包括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的周期、内容、等次、结果运用等内容。
第六章 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措施、支持标准等内容。
第七章 监督与诚信,主要包括健全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第八章 附则,主要包括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政策要点
(一)关于市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
市重点实验室定位于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育优秀科技人才,开展产学合作与协同创新,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国家、省级科研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依托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建设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科研实体。
(二)关于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条件
1.具备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实验室。
2.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要求建有内部研发机构,上一年度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年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组建一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三)关于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程序
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需经发布通知、单位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批复等流程。
(四)关于市重点实验室的体制机制
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对合作共建的实验室,牵头方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实验室主任,共建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可担任副主任。市重点实验室须设立由5名以上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五)关于市重点实验室的绩效考核
市重点实验室考核周期为3年,考核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贡献、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科研环境与条件保障等。主要考核市重点实验室考核期内的研究水平与贡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贡献、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科研环境与条件保障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六)关于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原《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已组建的实验室参照本办法管理。
关于印发《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的通知(洪科规字〔2025〕7号)
解读单位: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科室: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科
联系人:彭名卉
联系电话:0791-83884236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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