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推动南昌市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在参考借鉴国家、江西省和其他城市相关政策基础上,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南昌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后,最终形成《南昌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包括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和管理机制等内容。
第二章 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南昌市科学技术局、项目推荐(主管)部门、项目依托单位等主体的主要职责等内容。
第三章 组建条件与程序,主要包括申请组建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条件及程序。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主要包括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体制机制和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主要包括市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考核的周期、内容、等次、结果运用等内容。
第六章 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市级、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措施、支持标准等内容。
第七章 监督与诚信,主要包括健全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第八章 附则,主要包括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政策要点
(一)关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
市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承担着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任务。依托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关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条件
1.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其上一年度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同一家企业只能申请组建一家市技术创新中心。
2.依托单位为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的,对其年营收不作要求,但须在前沿、颠覆性技术领域具有优势,上一年度在同技术领域承担的横向课题经费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有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5例以上。
(三)关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程序
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需经发布通知、单位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批复等流程。
(四)关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体制机制
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采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运行机制。市技术创新中心须设立5人以上的技术指导委员会作为技术指导机构。
(五)关于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绩效考核
市技术创新中心考核周期为3年,主要考核市技术创新中心考核期内的研发创新成果、人才队伍建设、经济技术效益、研发条件保障、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技术创新中心,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六)关于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鼓励运行良好、符合市技术创新中心条件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申请转建为市技术创新中心。
关于印发《南昌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的通知(洪科规字〔2025〕8号)
解读单位: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科室: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科
联系人:彭名卉
联系电话:0791-83884236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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