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负责涉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7.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8.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传销行为;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与监督管理。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推荐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1.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的开展;研究制订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协助上级主管单位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
13.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县级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县量值传递;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进行监督管理;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14.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5.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6.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1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按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19年编制人数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1人;年末实有人数165人,其中在职人员16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7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78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9万元,较2019年增加1345万元,增长20.6%;本年收入合计7872万元,较2019年增加776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工作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303万元,占92.77%;年初结余569万元,占7.2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78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396万元,较2019年增加869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剧增,社保职业年金公积金投入经费较多和政府性奖励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76万元,较2019年减少93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是:及时拨付了疫情防控费用及其他项目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93万元,占36.41%;项目支出4703万元,占63.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4万元,决算数为7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14万元,决算数为4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费用。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巩文巩卫工作经费、打击传销、规范化建设、智慧监管平台。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专利补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用随人员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万元,决算数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计划下达了对医疗卫生及食品市场的监管经费。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锅炉专项。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专项。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江西名牌专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3万元,较2019年减少60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下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较2019年减少21万元,减少4.83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万元,较2019年增加1.9 万元,增长4.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开支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万元,下降21.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21.5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7万元,下降33.8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文件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7批,累计接待43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万元,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2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9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的严格按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相关规定执行用车,减低公车运行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降低4.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5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05%。
组织对“食品安全专项”、“知识产权专项”等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2020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省级单位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专项、证照专项、房租专项、知识产权专项、智慧监管专项及计量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过自评工作,六个自评项目平均得分为96.3分,其中食品安全专项自评得分为97分,证照专项自评得分为95分,房租专项自评得分为98分,知识产权专项自评得分为96分,智慧监管专项自评得分为96分,计量专项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54.36万元,执行数为
1754.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2020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智慧监管专项还有144450元质保金未拨付,根据合同规定,等合同期满一年后再行拨付,下一步我局将在2021年10月份之前完成资金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我局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评价得分较高的单位单位,在进行年终绩效考核时予以倾斜,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予以通报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单位至少将1个单位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0131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3103 机关服务 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 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002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填列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反映本部门内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