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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 2023-01-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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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昌县社会治理事务中心为县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委政法委员会代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县域内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构建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负责矛盾纠纷对接、分流、督办和综合协调。

(三)完善网格党组织的建设,承接上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工作任务,合理优化网格的划分,加强派驻干部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保障派驻干部和网格员及时上报社情民意,更新基础数据。

(四)承接上级民声通道、12345热线、数字城管等部门的工单受理、分派、处置、催办、协调指导等工作的调处。负责做好民生民安类问题诉求的数据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做好领导批示件的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

(五)负责做好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使用工作,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将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进军两千亿、阔步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及为全市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和“两个大幅提升”扛起首县担当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下更大力气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发挥“县区一体、深度融合”体制机制优势,切实凝聚县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平安昌南、法治昌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筹抓好社会稳定。坚持“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持续维护政治安全良好局面,准确把握社会矛盾风险新趋势新特点,持续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确保社会面和谐稳定。

二是常态抓好扫黑除恶。继续用好扫黑除恶专业队、专家库等专业力量,依法清除各类涉黑涉恶余毒;常态化运行好各类制度机制,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养老诈骗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三是创新抓好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创优“民情连心桥”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握智慧赋能这个强大支撑,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有力保障社会治理“见事早、看得准、下手先”目标实现,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聚力抓好社会治安。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实现平安建设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步推进、同步增强。聚焦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零点巡查行动”,切实提升夜间安全感。发动全县网格员队伍广泛宣传反电诈知识,用好反诈中心等专业力量,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五是合力抓好队伍建设。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为契机,完善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全力以赴抓好政法铁军建设。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委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南昌县社会治理事务中心。其中,行政机关1个: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县社会治理事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6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791.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71.66万元,下降78.63%,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71.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其他收入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791.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71.66,下降78.63%,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纳入工资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2万元;项目支出219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2.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8.8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8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62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本年度社保基数调高;卫生健康支出4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医保基数,本年度医保基数调高;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绩效奖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46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9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其他相关支出1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1.6万元,较上年减少9971.66万元,下降80.6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22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卫生健康支出4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医保基数,本年度医保基数调高;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增加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绩效奖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37元,主要原因是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2万元;项目支出179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62.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8.8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1万元,下降21.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综治专项工作经费(含文明创建、扶贫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开展,含文明创建、扶贫工作等。

2)立项依据:赣财行〔2012〕93号文件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4)实施方案:提高各乡镇、各单位综治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综治工作工作科学开展。

5)实施周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 万元

2.中心信息化建设线路年度租金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为确保村(社区)公共视频监控网络接入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做好县公共视频监控网络接入同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工作,及保障民情连心桥信息化平台及视联网会议系统正常使用。

2)立项依据:2020年9月18日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第82号会议纪要、《关于做好 2016年筹备“南昌会议”以来综治信息化建设费用结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县社会治理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视频监控专网、视频监控信息传输、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建设等租金费用。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68.83万元。

3.银城花园1号楼年度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中心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及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

2)立项依据:2022年9月17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9号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

社会治理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提供日常保安、会务接待、大楼保洁、工程维修等多项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办公大楼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51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3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附件3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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