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1日,当事人陶友坤在幽兰镇禁捕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陶友坤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