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内设机构:行政执法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八一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南编办发〔2020〕1号)
地址: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1号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1-858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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