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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882581--2024-0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广福镇 生成日期: 2024-03-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广福镇:开展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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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道路安全文明素质,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广福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及交通劝导员,针对镇辖区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现场,交警同志重点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居民进行劝导和罚款。一位未戴头盔的居民被交警拦下,在接受了交警的口头警告和宣传教育后,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承诺今后骑行时一定会佩戴头盔。

此次行动累计开出罚单11张。罚款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大家对骑行安全的重视。我们在此呼吁每一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居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行时务必佩戴头盔,让我们共同为广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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