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D3600797202309230346)
案件处理情况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
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一、反映问题:(D3600797202309230346)南昌县莲塘镇站前西路999号水岸皇庭1栋1单元303和304的业主在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导致楼上居民抛下来的垃圾在阳光房顶部堆积,散发异味,影响楼上业主生活。请求相关部门处理掉此处的垃圾。
二、整改目标:住户楼顶垃圾清理,并长期保持。
三、整改措施:将顶棚打扫干净,并承诺今后定期及时清理。
四、整改成效:已按整改措施落实。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