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D3600797202309230339)案件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
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一、反映问题:(D3600797202309230339)反映南昌县东祥路与象湖二路交叉口东南侧龙湖煌盛春江天玺小区南边有一个工地每天6:00左右开始打桩,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请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整改目标:解决休息时间段工地噪音扰民问题。
三、整改措施:1、协商调整早上开工时间,降低因施工带来的噪音影响。2、要求南昌县文投公司、施工方严格执行施工时间,南昌县住建局、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东新乡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加强巡查监督,督促工地按协商时间施工。
四、整改成效:1、调整了施工时段2、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