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D3600797202309220322)
案件处理情况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
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一、反映问题:(D3600797202309220322)投诉人反映:反映南昌县莲塘垃圾站的垃圾有塑料制品。建议垃圾分类可以换一些拖鞋、脸盆等生活用品。
二、整改目标:垃圾换购。
三、整改措施:莲塘镇党建办环卫岗要求各社区及物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换拖鞋、脸盆等生活用品”
四、整改成效:已按投诉人建议开展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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