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D3600797202309060078)
案件处理情况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
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一、反映问题:(D3600797202309060078)反映南昌县澄湖北大道588号梦里水乡15栋嘴佳拍档店铺排烟口设置在14栋的墙上,排出的烟直接对着13栋和14栋通道,每天17:00左右往小区里面排烟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向物业反映无果,请求部门处理。
二、整改目标:解决餐饮油烟扰民。
三、整改措施:南昌县莲塘镇行政执法办要求嘴佳拍档于2023年9月13日前,对排烟设备更换大功率净化装置,向上增加排烟管道至屋顶排放,远离小区风口;建立清洗台账。投诉人通过社区沟通协商表示只要排风口远离风口即可。后续南昌县莲塘镇行政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督促被投诉人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整改成效:1、已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设施。
2、对烟道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