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D3600797202309080104)
案件处理情况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
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一、反映问题:(D3600797202309080104)南昌县正荣大湖之都小区内大湖(面积较大)长满水葫芦,下雨会堵塞排水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反映至12345热线未果,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二、整改目标:定期对湖体水质进行监测,对湖面水葫芦进行打捞,加大巡查力度。
三、整改措施:1、南昌县莲塘镇政府/镇政府督促南昌正荣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清淤打捞。采取水上清理,陆地转运的方式将水生植物和水面漂浮的垃圾及时清理。2、并定期采集湖中水样进行环境污染因子检测,及时了解湖水水质状况。
四、整改成效:1、2023年9月10日,南昌县莲塘镇城建办再次组织社区人员对小区内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下一步将对破损和错接的管网进行全部修复,做到雨污分流入管,确保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进行市政污水管网,不再流入湖中污染水体;
2、南昌县莲塘镇政府/镇政府督促南昌正荣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清淤打捞。采取水上清理,陆地转运的方式将水生植物和水面漂浮的垃圾已清理到位。
3、已委托第三方那个检测机构对墨家溪湖区域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质量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