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决定:接受黄芝亮、熊 鹰、李 植、吴文卫、彭银凤、龚芦花、赵仁华、徐志强、张向阳、刘远辉、梁 宏、樊 攀、巫苏梅、陈斌斌、祁志全、许珍、章会玲等17位同志辞去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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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379250--2023-01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