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3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决定,任命:
杨慧为南昌县人民法院三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易河明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向塘人民法庭副庭长;
谭志雄为南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吴翘园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小蓝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柳雄文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塘南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杨慧的南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易河明的南昌县人民法院三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谭志雄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塘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翘园的南昌县人民法院银三角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柳雄文的南昌县人民法院蒋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建军的南昌县人民法院蒋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14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