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上午12时许,在南昌县东新乡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在建工地,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事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统计2016(80)号),遵循疑似生产安全事故,先行统计上报的原则,将该起事故情况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了录入,并成立了由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县住建局、县总工会、东新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东新派出所为成员单位的调查组,经调查组调查,集中讨论认定此次事为突发疾病死亡事件。
现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
拟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3 日。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南昌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1-85715661
南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 8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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