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昌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9月4日与江西友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GF—2000—2601,宗地四至位于南昌县八一乡莲武路南江村委会后,面积为132.9566亩,合同约定动工建设日期为2007年9月18日,认定该宗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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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352688--2024-02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