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282537--2024-006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要求,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解读培训会。全区90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艳详细解读了《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新增内容及重要条款,特别是医保稽核与考核、违约责任等章节进行了重点解读。随后,参会的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签订了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
会议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就医服务和医保结算流程,加强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严厉打击“三假”行为,保证服务协议管理落实到位;要压实责任,统筹全面推进。要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规范基金使用行为,践行契约精神,规范经营活动,确保经营规范有序,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要严格守纪,规范基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协议,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杜绝医保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要严格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聚焦基金监管重点任务,夯实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要增强协作,强化整改落实。要充分认清当前医保基金监管的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主动配合做好医保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监管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管理内容,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对两定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建立异常数据预警机制,切实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和“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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