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482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青云谱区经济普查工作,青云谱区印发了《青云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将《青云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作以下解读。
一、 背景情况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6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国统字〔2022〕12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把握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实质,全力以赴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涉及部门
青云谱区内各级普查机构、青云谱区政府办、青云谱区委宣传部、青云谱区委政法委、青云谱区委编办、青云谱区发改委、青云谱区科工局、青云谱区民政局、青云谱区财政局、青云谱区人社局、青云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青云谱区住建局、青云谱区商务局、青云谱区市场监管局、青云谱区统计局、青云谱区政数局、青云谱区税务局、青云谱区国投集团。
三、工作目的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是五经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信,确保全社会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重视与支持。通过宣传动员,让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了解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让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各部门明确职责和分工;让负责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掌握普查的方法和内容;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在经济普查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四、宣传依据
五经普宣传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五、宣传内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普查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9月底前)。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内容方式、职责分工等为主,着重于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重点做好“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开设“五经普”专题网页、组织发放国务院经普办系列宣传产品、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以“五经普”为主题举办醴陵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 2023年“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等工作。
单位清查阶段(2023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普查对象需要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主,为入户清查登记环节营造宣传氛围,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增强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了解重视。其中12月份是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基础。重点做好单位清查宣传、组织媒体基层行、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普查知识日常宣传、利用官网、公众号持续宣传报道、媒体平台合作宣传、经普办成员单位共同宣传等工作。
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1-4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实况。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启动仪式,重点做好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开展普查入户登记阶段媒体基层行、联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及时推广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等工作。
数据发布阶段(2024年下半年)。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展现普查成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公报、解读宣传普查数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