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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有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技工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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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人社发〔2022〕6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技工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市管技工校: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0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挥市管技工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做好市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及等级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社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校专业设置范围内,准入类职业暂不纳入。

(二)认定对象

本校在校且注册全日制学籍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市管技工学校,优先审核推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三)认定等级

市管技工学校可申报五级(初级工)和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专门负责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内设机构,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规范的考务工作流程。

(二)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队伍。

(三)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四)基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建立与所认定的职业(工种)相对应的题库,能够根据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的更新及时充实完善题库。

(五)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评价方式

(一)技工学校备案后,灵活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等评价方式,面向本校学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技工学校可依托已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通过企校合作方式,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技工校可根据需求,依托经人社部门遴选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评作用,组织技工学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规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备案。市管技工学校向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

(二)备案审核。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技工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受托组织有关专家考察评估校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出具书面技术评估报告后报市人社局。

(三)报备编码。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赋码,获取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赋码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确认,并向省人社厅报备。经备案的学校纳入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备案学校实行动态调整。

(四)实施认定。技工提前10个工作日向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上报考务方案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附件3)。内容主要包括认定批次概况、实施认定的时间地点、考核模块构成情况、参加认定人员信息以及监考员、考评员等,根据认定计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五)质量监督。市人社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原则,视情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评估、现场督导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对校评价过程实行抽查检查。

(六)结果报备。校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南昌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附件5),将认定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校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人社鉴发〔20192号)要求,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由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外公开认定结果,纳入全国技能人才统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能力。各市管技工校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技工校要建立专门培训和考核机构,配备相匹配专职工作人员,从校内部遴选出一批技术技能专家团队,组织校教师参加考评员考试,组织内部质量督导员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创新型评价队伍;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需求,不断完善评价规范,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和管理数据库,建立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各市管技工不得超范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妥善保管原始文档,实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取消评价资质。连续2年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视同自行退出。技工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评估结果、意愿等决定是否予以延期。评价机构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杜红光 0791-83989745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评价竞赛科

陈观鑫、李   0791-83807718

附件:1.技工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技工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材料要求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

5.南昌市技工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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