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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黄禄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9-21  访问量: 

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黄禄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黄禄星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兼市进贤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勇明同志任市昌北生态环境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尹志强同志任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广益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熊珲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洁同志任市昌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钱宇佳同志任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邓欣怡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显利同志任市安义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曹毓杰同志任市进贤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晓丹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三级主任科员;

鄢光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审批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

黄禄星同志的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勇明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尹志强同志的市昌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刘广益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职务;

熊珲同志的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罗洁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审批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钱宇佳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欣怡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显利同志的市安义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曹毓杰同志的市进贤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周晓丹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鄢光瑜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审批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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